(2021年9月1日睢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许善海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秦 飞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李 靖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卢健康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 宁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亚东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许善海同志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秦 飞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郑 磊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 政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周 宁同志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2021年9月1日睢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许善海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秦 飞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李 靖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卢健康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 宁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亚东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许善海同志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秦 飞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郑 磊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 政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周 宁同志县商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