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把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今年全国“宪法宣传周”的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国各地和我省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开展了一系列各具特色的宪法宣传活动。
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日前在京举行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司法部机关,并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连接到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分会场。
据悉,从11月30日至12月6日,各地各部门将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各具特色的宪法宣传活动。
在北京,北京普法联盟各领域的普法宣传服务队将深入基层,大力宣传宪法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天津,由法学专家领衔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将在宣传周期间为群众奉上一道“法治盛宴”;在江西,青年普法志愿者、法官、检察官、律师将在宣传周期间走进社区宣传普法,广大农村“法律明白人”也将统一开展宪法知识培训,让宪法精神进村入户、入脑入心……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最重大的成果就是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会议指出,要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普法宣传结合起来,开展学习教育,强化宣传阐释,狠抓贯彻落实。
各级宣传部门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统筹使用各种传播手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要大力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使宪法法律融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宪法学习宣传的热潮。
(来源:腾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