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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正在集中缴纳,缴费政策有调整

时间:2023-11-16 09:08来源:睢宁融媒体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记者 赵磊)11月15日下午,我县组织召开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部署会。副县长赵桂明出席会议。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40元(含照护险20元)。其中,我县低保、特困等医疗救助对象,持有二代残疾证的一、二级重残人员,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即195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人员,个人不需要缴纳参保费用,该费用由财政承担。参保人在集中缴费期2023年10月25日—12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2024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的,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2024年3月31日后缴费的,设定2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按照规定享受医保待遇。符合参保范围但未参保的人员,也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自缴费到账起设定2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居民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等方式缴费,或持身份有效证件到农商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江苏银行等柜面、自助机缴费,农商银行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缴费。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下载“江苏医保云”app,绑定家庭共济账户后即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家庭成员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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