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龚玉)记者从县医保局了解到,2024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开始,此次缴费期限、缴费标准、缴费方式都有新变化。
2024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从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截止,比去年延长了一个月缴费时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40元(含照护险20元)。其中,我县低保、特困等医疗救助对象,持有二代残疾证的一、二级重残人员,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即195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人员,个人不需要缴纳参保费用,该费用由财政承担。参保人在集中缴费期2023年10月25日—12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2024年1月1日—1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续保人员在2024年2月1日-3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参保范围但未按时参保的人员,也未在集中缴费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31日参保缴费的,自缴费到账起设定2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居民可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持身份有效证件到农商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江苏银行等柜面、自助机缴费,农商银行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缴费。“今年新增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人代缴医保费用方式。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下载‘江苏医保云’app,依次点击‘我要办—共济账户—账户缴费’,就可为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缴纳参保费用。”县医保局居民科负责人魏跃介绍。